从加拿大籍毒贩谢伦伯格走私毒品案看神秘的死
从加拿大籍毒贩谢伦伯格走私毒品案看神秘的死刑复核程序
2021年8月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上诉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千克,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死刑复核是我国死刑案件的最后一个审理程序,如被告人在该程序被核准死刑,将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生命终结。
(一)死刑复核程序如何启动?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二审维持原判的裁定作出后,二审法院会将案件直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所以,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不需要被告人采取申诉等法律行为。
本案被告人是加拿大籍,属于涉外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分管涉外死刑复核案件,如果没有其他情况,将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的法官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
(二)死刑复核阶段被告人有哪些权利?
死刑复核程序中,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官提审时,外籍被告人有要求配翻译人员的权利;不服一、二审裁判结果,有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权利;如被核准死刑,有与亲属进行最后会见的权利。
(三)死刑复核法官如何审理案件?
死刑复核为不开庭的审理程序,虽然不开庭,死刑复核法官会通过提审被告人和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死刑复核裁定。
死刑复核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系正在怀孕的妇女;(2)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4)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5)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四)死刑复核中律师如何辩护?
在死刑复核阶段,律师是唯一有权向法官发表专业法律意见的人。律师辩护的重点是要让法官在案件中看到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证据和情节,帮助法官发现原审程序中的问题,坚定法院作出不核准死刑的决心。
律师通过会见被告人及仔细研究案卷,首先,要辅导好被告人以充足的准备和良好的状态迎接死刑复核法官的提审;其次,约见法官充分发表辩护意见,争取不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获得采纳;再次,还要积极协助被告人争取新的检举立功机会。
(五)死刑复核审理期限是几个月?
目前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死刑复核的审理期限为多长时间,只是规定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一个半月之内应向承办法官提交辩护意见。
一个案件死刑复核裁定的作出,一般需要3-6个月时间,还有很多案件需要1年以上的时间,但也有从重从快的例外情形,近年来,一些社会影响重大的死刑复核案件,1个月内就作出了核准死刑裁定并执行死刑。
(六)死刑复核案件哪些不同裁定结果?
经过死刑复核审理后,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立即执行复核后的裁定分为两种:予以核准、不予核准,不予核准的裁定又分为发回重审和直接改判。
如果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或者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均会不核准死刑,发回重审。
如果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七)最后会见权如何保障?
作出一审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可以申请会见其近亲属。实践中的通常做法是,执行法院提前联系被告人的近亲属于某日到看守所或法院会见被告人,会见结束后,直接将罪犯带到刑场执行。
近亲属以外的亲友,经人民法院审查确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安排与被告人作最后会见。会见未成年子女,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角度考虑,采取视频通话等适当方式安排会见,会见时要有监护人在场。
以上就是死刑复核程序的相关内容,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建议您咨询本网站首席律师汤建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