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温哥华总领馆发布了相关注意事项,提醒中国公民春节期间赴温哥华及周边地区旅游访问——不要接触、使用和携带大麻。
其中,注意事项的第八条内容为:不要接触、使用和携带大麻。虽然加拿大已经实施“大麻合法化”政策,但大麻目前仍是联合国禁毒公约规定的严格管制品,在绝大多数国家携带、吸食大麻仍属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大麻属于毒品。如果在加拿大登机回国前吸食了大麻,即使没有携带,下飞机时如被查出吸毒,等同于在国内吸毒,根据不同情况,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戒毒条例》。如果携带、行李夹带大麻入境时被中国海关查获,无论数量多少,都不属于“非法持有”,而是“走私”行为,属刑事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加拿大联邦法律亦规定携带大麻乘坐国际航班属违法行为。
一、大麻为何物?
大麻原为植物名,又称火麻、胡麻,属荨麻目大麻科大麻属植物。大麻属有多个种和变种。大麻植物随着产地的不同而形态各异,因此由不同产地的大麻植物提炼出的大麻粗制品在外观上(如颜色、状态等)也有很大差别。大麻类毒品的主要活性成分是
四氢大麻酚(THC)。
作为毒品使用的大麻粗制品主要有三种:
(1)大麻草,俗称大麻烟,其实就是植物干品,包括茎、叶、花和种子,将其碾碎、晒干后的混合体,THC含量0.5%-5%;
(2)大麻树脂,又称大麻脂,收集大麻植物雌株花穗、嫩叶上分泌的有粘性的树脂样物质加工制得,一般将浸出的树脂进行压缩,即形成大麻树脂产品。所制得的大麻树脂产品因地区有较大差异。其颜色呈黑色、暗棕色、暗绿色等,所含THC达2%-10%;
(3)大麻油,从大麻植物或是大麻籽、大麻树脂中提纯出来的液态大麻物质,为深绿色或棕褐色的油状液体,THC含量最高,达到10%-30%(有资料说可达60%)。这些粗制品一般为土黄色粉状或小球状物,具有青麻叶的特殊气味。
二、大麻滥用的原因
大麻的使用历史很早,可能是已知毒品中最早的,曾长期用于药物、宗教、娱乐方面。在国际上的毒品分类中,大麻是软毒品的典型。所谓的软毒品,是指有一定致幻作用,但依赖性相对较低的毒品,从成瘾的比例来看,大麻为9%,和烟草(32%)、酒精(27%)、海洛因(23%)、可卡因(15%)相比较小。而与软毒品(soft)相对的,则是硬毒品(hard),硬毒品有很强的兴奋、致幻和刺激作用,很容易产生药物依赖,海洛因,可卡因等绝大多数毒品都在其列。由于大麻的依赖性、成瘾性相对较低,加上大麻的种植和加工都比较容易,已成为当今西方国家最普及、最廉价的毒品,有“穷人的毒品”之称。许多硬性毒品的吸食者最初都是从吸大麻开始入门的,大麻是他们吸食硬性毒品的诱发性或过渡性毒品。
三、大麻的危害
尽管大麻的成瘾性以及它对人的精神和身体的伤害低于海洛因和可卡因等硬性毒品,但大麻毕竟同样是一种可以使人产生心理与生理依赖的药物,据研究表明,吸食大麻后,大麻中含有的主要药物成分THC,即四氢大麻酚会直接进入人的血液,影响大脑,损害大脑高级认知功能,如注意力、记忆力、精细认知功能、复杂信息的组织和整合能力受损等;使人产生幻觉以及精神依赖,从而导致成瘾;大麻还可引起躯体器质性损害,包括呼吸系统损害,引起类慢性支气管炎及组织病理学改变,成为癌症发生的高危因素;同时,它还对人的循环系统造成影响,使人心率加速反应延迟等等。而且,大麻与其他毒品一样,同样具有抗药性,吸食者只有不断增加摄入量,才能保持吸入后的效果。
四、我国立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357条明确规定:在我国,大麻属于毒品。“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
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大麻油5千克、大麻脂10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150千克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
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大麻油1千克以上不满5千克、大麻脂2千克以上不满10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30千克以上不满150千克),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
其他少量毒品的(大麻油不满1千克、大麻脂不满2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不满30千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
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大麻油5千克、大麻脂10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150千克以上),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
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大麻油1千克以上不满5千克、大麻脂2千克以上不满10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30千克以上不满150千克),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
其他少量毒品的(大麻油不满1千克、大麻脂不满2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不满30千克),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此外对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应视为走私毒品。如果从加拿大运输、携带、邮寄大麻入境时被中国海关查获,无论数量多少,都不属于“非法持有”,而系“走私”行为,适用上述走私毒品罪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