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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聪明药,她不是“药神”

   近日,厦门警方根据上海警方提供的线索,破获一起新型毒品案件。为获取高额利益,沈某从印度海淘“药品”,以邮寄的方式卖给国内的下线。与《我不是药神》中的情节类似,与药神不同的是,沈某代购的药品属于新型毒品,名为阿莫达非尼和莫达非尼,在国内被称为“聪明药”。目前,沈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聪明反被“聪明”误

 

莫达非尼和阿莫达非尼属于兴奋类精神药物,在服用后短期内能让人保持清醒,注意力高度集中,对在此期间的记忆印象深刻。同时也让人变得兴奋、自信,产生记忆力和智商得到提高的错觉。


  实际上,它不仅对人的记忆力和智商没有任何帮助,还存在诸多的副作用。一方面,其本身具有成瘾性,受制于药效时限,人们为了维持兴奋状态会长期服用,形成依赖;另一方面,其具有很强的副作用,比如头痛、失眠、食欲降低,长期使用还可以导致情绪不稳、抑郁、狂躁、焦虑等精神症状。

 

除莫达非尼之外,还有其他新型毒品被包装成提升专注力、效率的精神类药品,很可能是以损耗身体健康为代价,服用这类药品,必须要从正规渠道谨遵医嘱购买,不要轻易尝试毒品的“甜头”。

 

图片来源:海南日报

“聪明药”属于毒品

 

莫达非尼(英文名 Modafinil )早在 2007 年就被卫生部列入《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对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第一类最严重,莫达非尼( Modafinil )就属于第一类。

 

阿莫达非尼与莫达非尼属于同一结构的不同形态,阿莫达非尼是从莫达非尼中“提炼”出来的,药效更为强烈。

 

我国《刑法》第 357 条规定,毒品是指“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莫达非尼虽然在《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但并不是我国生产及使用的精神药品品种,在我国不具有药品属性,为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我国对莫达非尼的管制还包括莫达非尼“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及“异构体”,这些莫达非尼的其他形态,同样可以认定为毒品莫达非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4 年 10 月的《非法药物折算表》,明确了不同种类毒品与海洛因折算情况,折算表中显示: 1 克莫达非尼( Modafinil )相当于 0.01 克海洛因。

 

  拒绝“聪明药”,远离毒品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毒品犯罪的相关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聪明药”莫达非尼,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非法持有1000克及以上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食用“聪明药”莫达非尼,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规定:

 

食用、持有、运输、向他人提供“聪明药”莫达非尼的也会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海淘”代购相关人员要注意,我国对毒品一直采取高压零容忍态势,在国外未被管制的药品,尤其是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在我国可能属于管制药品,也就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不要被利益蒙蔽双眼,走上毒品犯罪之路。


     至今,在网络上仍有推广“聪明药”药效及寻求“聪明药”的相关内容。在此,郑重告知大家,“聪明药”属于毒品,严重危害生理和心理健康。人生路上没有“聪明药”,更没有后悔药。

 

 

 

 

汤建彬律师 |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