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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北京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北京市禁毒委员会 二00三年六月)
 
为加强北京市禁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禁毒委)对全市禁毒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禁毒工作,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在禁毒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市公安局
 
  一、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二、直接负责并组织、指导和监督毒品案件侦查工作。
 
  三、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四、负责戒毒医疗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依法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明。
 
  五、承担市禁毒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禁毒工作;及时掌握和反映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起草有关文件,提出建设性意见,参与研究制定各项禁毒工作措施;受市禁毒委的委托,对全市禁毒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
 
市委宣传部
 
  一、根据中央及市禁毒委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禁毒宣传年度计划。
 
  二、组织、协调和指导新闻单位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关禁毒知识以及禁毒工作成果、先进事迹。
 
  三、组织和指导文艺团体、文艺工作者创作和演出禁毒题材的作品。
 
市卫生局
 
  一、依法负责戒毒医疗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管理。
 
  二、依法负责戒毒医疗机构医师资格认定、执业护士资质的审批工作。
 
  三、在吸毒人群中开展艾滋病病毒的检验和监测工作;对戒毒治疗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管理。
 
  五、指导戒毒治疗科研工作,鼓励探索新的临床戒毒治疗方法。
 
  六、配合公安等司法机关开展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工作。
 
北京海关
 
  一、依法在海关监管区内查处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对易制毒化学品和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进出口进行监督。
 
市高级人民法院
 
  一、指导、监督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对毒品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二、受理对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毒品刑事案件的上诉、抗诉案件;受理毒品死刑(含死缓)案件的复核及依法将毒品死刑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毒品刑事案件中出现的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对在审理毒品刑事案件中出现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依法裁决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毒品罪犯的减刑案件,指导、监督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毒品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
 
市人民检察院
 
  一、领导、监督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毒品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抗诉工作;办理重大毒品刑事案件的上诉、抗诉案件。
 
  二、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对毒品刑事案件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三、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毒品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市政府法制办
 
  一、负责审核市政府相关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有关禁毒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对禁毒方面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市政府外办
 
  一、协助有关部门对禁毒工作中的涉外事项进行政策把关。
 
  二、组织、协调驻京外国新闻媒体对本市禁毒工作的采访活动。
 
市计委
 
  一、把本市禁毒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二、按规定程序统筹安排本市禁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市经委
 
  一、负责对北京工业企业生产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二、配合市外经贸委做好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申报和调查核实工作。
 
市外经贸委
 
  负责市属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申报的管理工作。
 
市教委
 
  一、根据国家普法规划,制定全市教育系统禁毒教育计划。
 
  二、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禁毒工作的领导,明确校长禁毒责任制,努力实现全市教育系统无毒目标。
 
  三、组织师生员工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市国家安全局
 
  一、搜集境内外毒品犯罪的情报信息。
 
  二、配合公安和海关等执法机关查办毒品走私、运输案件。
 
市民政局
 
  一、对生活水平低于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戒毒人员家庭,给予基本生活保障。
 
  二、将无毒社区建设纳入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内容。
 
  三、协助公安机关利用专用设备设施做好毒品销毁工作。
 
  四、依法支持禁毒社团开展工作。
 
市司法局
 
  一、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全市普法教育内容,做好禁毒宣传工作。
 
  二、依法收容戒毒的劳教人员,做好强制戒毒、治疗康复和矫治恶习工作。
 
市财政局
 
  一、做好全市禁毒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按时拨款,并根据禁毒形势发展需要和市财政财力情况,努力做到逐年有所增加。
 
  二、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做好缉毒罚没款、物的管理工作。
 
市文化局
 
  一、发挥文艺团体及各级群众文化馆站的作用,运用各种艺术形式进行禁毒宣传。
 
  二、按照市禁毒委的部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娱乐场所的管理,对容留、放纵乃至为吸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市药品监督局
 
  一、对国家管制的一、二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和使用进行安全监督。
 
  二、负责戒毒药品的研制、生产、供应、存储和使用的安全监督。
 
  三、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倒卖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以及非法制造、倒卖戒毒药品案件。
 
  四、负责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市工商局
 
  一、掌握全市生产和经营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工商登记情况。对非法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单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娱乐服务场所内的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及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指导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做好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一、将禁毒工作作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项目。
 
  二、负责督促区县综治办协调有关禁毒工作。
 
市总工会
 
  一、提出全市工会系统参与禁毒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二、指导各级工会对员工进行毒品预防宣传活动,对员工中的吸毒人员进行帮教。
 
团市委
 
  一、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禁毒知识。
 
  二、组织、指导全市团员、青年参加禁毒宣传活动。
 
  三、组织禁毒志愿者配合社区开展对吸毒人员帮教工作。
 
市妇联
 
  一、把禁毒工作作为各级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在社区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
 
  二、组织、动员各级妇联参与禁毒斗争,特别是做好女吸毒人员的解除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后的帮教工作。
 
  三、注意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做好亲属中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