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建彬律师辩护莫某某贩卖毒品死刑复核不核准死刑后改判死缓
青岛莫某某贩卖毒品死刑复核案,同案被告人的立功行为导致莫某某被加重了刑罚,最高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后,不核准死刑并改判死刑缓期执行。
2018年3月16日,汤建彬律师收到了该案不核准死刑改判死缓的结果。
该案一、二审认定莫某某参与贩卖毒品冰毒2.7公斤,构成贩卖毒品罪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该案核心问题在于同案被告人之间的地位作用关系以及死刑指标的分配。该案中要求莫某某为其联系购买毒品的薛某某在毒品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明显大于莫某某,即使认定为上下家关系,薛某某相较于莫某某对促成交易起到了更大的作用,本应判处薛某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莫某某死缓及以下刑期,但因薛某某协助侦查人员抓获莫某某构成重大立功,薛某某从轻判处死缓,一、二审法院将莫某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汤建彬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约见法官时,结合案件证据材料,针对薛某某的重大立功情节是否影响莫某某的死刑适用这一关键问题,从死刑政策、量刑依据、死刑适用指标的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论证,明确了不能因为薛某某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就加重对莫某某刑罚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辩护观点,同时汤建彬律师还指出了本案毒品物证保管链条、鉴定意见等存在的问题及案件中的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最高院基于律师的辩护辩护意见,不核准莫某某死刑改判为死缓,律师的辛勤工作为三个孩子的母亲保住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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