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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破获全区首起氟胺酮新型毒品案
广西|梧州破获全区首起氟胺酮新型毒品案
为防止新型毒品流入市场,广西梧州公安禁毒部门于7月下旬成功破获全区首起新型毒品(氟胺酮)案件。
7月27日22时许,在梧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指导下,长洲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在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某小区停车场门口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吴某强及吸毒人员詹某德,当场从犯罪嫌疑人吴某强身上查获毒资400元及吸管1根,从违法行为人詹某德身上查获毒品疑似物1小包及手机1台。经过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毒品实验室鉴定,犯罪嫌疑人吴某强所贩卖的毒品为新列管物质——氟胺酮。
8月11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强。
2021年7月1日起,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将氟胺酮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氟胺酮现属于新型毒品,目前还没有明确相应犯罪的量刑标准。针对没有量刑标准的新型毒品,宜在第一档刑期内进行量刑,而且应当充分列管时间短、社会危险性小等情况,从宽处罚。同时,由于2021年7月1日列管文件才生效,对于列管文件生效之前的行为,不宜认定为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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